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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环境概览-文莱(精简版)

发布时间:2025-10-10 09:55 文章来源: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陕西分中心 阅读:

 

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陕西分中心

    

 

 

      第一章 文莱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

文莱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起源于20世纪末,并随着国家经济多元化和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而逐步发展。文莱的知识产权制度是在从单一经济向更多元化经济转型的过程中逐步建立起来的。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入,文莱的知识产权立法逐渐与国际标准接轨,特别是通过积极参与区域性和国际性贸易协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得到了显著增强。

作为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成员,文莱是TRIPS的缔约方,也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成员国,同时加入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文莱是《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的成员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成员国、《伯尔尼公约》的成员国、《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成员国。

 

第二章 文莱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文莱达鲁萨兰国知识产权局负责专利、商标、工业设计和植物品种保护的注册。

执法机构包括文莱皇家警察部队、文莱海关和税务局。

文莱有一套双轨制的司法系统,包括普通法律体系和伊斯兰法律体系。法院系统包括地方法院、高等法院以及终审法院。另有检察院。

第三章 文莱知识产权保护与授权

发明专利有效期为20年;外观设计专利有效期为5年,可延长2次,每次期限为5年。

商标有效期为10年,在注册商标到期前6个月可申请续展,每次续展10年。

著作权保护期限为作者生前及死后50年。

第四章 文莱知识产权申请流程

文莱的专利申请流程分为申请、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和注册。专利申请流程及节点:

文莱对商标申请人的性质(外国/本国主体)没有作出区分,但申请的商标应当具有显著性。

在文莱,著作权是主要保护原创作品并赋予创作者有限时间内独占权的权利。著作权所有者是作品的合法所有者,对作品的使用、改编、再创造和传播享有独占权。

第五章 文莱知识产权的异议、无效与撤销

任何人可依据法定撤销理由向专利局提出专利撤销申请。专利局亦可依据第14(3)条(相关专利属于在先专利的一部分),主动命令撤销该专利,但应给予专利所有人修改相关文件的机会。

依照文莱《商标法》的规定,任何人均可向文莱知识产权局和法院申请受理注册商标无效事项,但有例外情况。

 

第六章 文莱知识产权风险

根据WIPO统计,文莱现有知识产权主要以外国输入为主,商标和专利在主要领域和技术布局上与外国在文投资的行业关联较大。其知识产权风险也与之密切相关:

 

第七章 文莱知识产权风险应对措施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成为企业拓展国际市场不可或缺的一环。尤其在文莱这样的市场环境中,理解和防范知识产权风险对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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