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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在科达诉固特异轮胎的商业秘密侵权案中作出先例裁决

发布时间:2026-01-16 09:56 文章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阅读:

2025年12月8号,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CAFC)在Coda Development S.R.O.(科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科达)诉Goodyear Tire & Rubber Co(固特异轮胎橡胶公司,简称固特异)案中作出具有先例效力的裁决,维持了俄亥俄州北区法院在陪审团裁决后依判决书动议(JMOL)判决固特异胜诉的决定,该裁决针对科达提出的州商业秘密和联邦发明人身份主张。CAFC裁定,科达的商业秘密主张要么未作充分具体界定,要么已在科达提交的专利申请中公开披露,故CAFC同时驳回了该上诉人关于更正发明人身份的请求。

‌在CAFC试图引入商业秘密具体性的迟来尝试失败

科达于俄亥俄北区法院起诉固特异,指控其自充气轮胎(SIT)技术侵犯一系列商业秘密,包括SIT泵与沟槽解决方案的设计开发、空气传输多功能接口,以及轮胎内自充气泵的最佳安装位置。科达同时提出更正美国专利第8042586号(自充气轮胎组件,简称586号)发明人身份的诉求。在批准判决书动议时,俄亥俄北区地方法院推翻了陪审团此前作出的、判令固特异因侵犯五项商业秘密而需支付280万美元补偿金和6120万美元惩罚金的裁决。

在审查俄亥俄州上诉法院和第六巡回法院关于《俄亥俄州统一商业秘密法》的裁决时,CAFC指出,原告必须将受保护的信息“以足够明确的方式加以界定,以便法院能够适用保护标准”并判定是否发生了不当使用。尽管双方在上诉中对于商业秘密的明确性究竟是一个事实问题还是法律问题存在争议,但CAFC认定,即使按合理的陪审团标准衡量,科达也未能充分界定其主张的商业秘密。

作为科达上诉焦点的商业秘密(标记为TS 24)包括科达关于最佳泵放置位置的知识,即“位于轮胎侧壁靠近轮辋且高于轮辋的位置,该区域轮胎会周期性变形以响应外部变形”。CAFC认定,地区法院正确地裁定,这一所谓的商业秘密已在2007年《专利合作条约》(PCT)专利申请和2008年发表在《轮胎技术》上的一篇文章中公开披露过,这两份文件均披露了泵体置于轮胎侧壁内部的设计。

科达试图将其所谓的商业秘密与这些公开文件分开来,声称这些公开文件并未披露将泵体置于“常规”或“标准”轮胎侧壁内的技术方案。然而,CAFC驳回了这一说法,认为这是“试图在事后向商业秘密中引入额外的具体性”,这证明了科达未能将其所谓的商业秘密与业内已知信息有效区分开来。

无证据表明轮胎压力测试结果与固特异研发项目存在关联

科达公司指控的其他商业秘密因缺乏具体定义同样未能成立。涉及科达多功能航空运输接口的TS7文件列出了该接口的10项功能,却未描述任何设计开发知识,致使他人无法据此开发相同接口。商业秘密TS11(SIT泵及沟槽解决方案的设计开发)与TS20(SIT循环型与非循环型变体的设计开发)同样存在模糊性——仅罗列未区分的组件清单,未披露所主张的核心技术知识。

即使这些所谓的商业秘密成立,地区法院也正确认定,没有合理的陪审团会认定固特异在据称披露了构成科达主张的商业秘密的功能或组件的专利中使用了它们。CAFC认为,科达专家证人指认的固特异专利中包含的少量要素,不足以支持其关于固特异“完美仿制科达技术”的专利主张。CAFC强调:“即便忽略证据支持的缺失”,科达仍未能反驳固特异的主张——即所谓商业秘密早已通过科达的专利申请和公开演示被披露于众。

CAFC同时裁定,科达未能证明固特异使用了TS23技术——即通过测试结果证明其开发出功能性SIT系统,该系统可使轮胎充气泵产生的压力高于轮胎腔体压力。庭审中唯一试图证明固特异使用该技术的证据是一封2009年电子邮件,但该邮件未包含科达所称商业秘密中所述的压力测量测试结果。科达主张可从固特异2009年SIT开发项目的时点合理推断其使用TS23,但CAFC驳回该主张,因无证据将TS23与该项目关联,亦无证据表明测试结果曾传达给固特异。

最终CAFC驳回了科达关于修正'586号专利发明人资格的主张。上诉中,科达对地区法院裁决的唯一质疑在于:地区法院对其商业秘密主张作出了不当的判决书动议。尽管CAFC对科达商业秘密主张的裁决具有决定性,但CAFC认定其发明人身份异议本身亦不成立‌,陪审团从未被要求比较'586专利与TS24的技术方案范围——两者对泵组件的定位存在差异,因此法院裁决并不与陪审团裁决相冲突。(编译自ipwatchdog.com)

翻译:吴娴 校对: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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