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知识产权实务指引-哈萨克斯坦(精简版)
发布时间:2024-09-06 06:05 文章来源: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陕西分中心 阅读:84
一、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概述
(一)专利法律制度
1、专利保护客体: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2、专利保护期限:发明 20 年;实用新型 5 年;外观设计 15 年
3、国际合作:哈萨克斯坦是《国际工业产权保护条约》《保护工业
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国际专利合作条约》
成员国
(二)商标法律制度
1、商标的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 10 年
2、商标的撤销:商标注册后连续 3 年未实际使用
(三)著作权法律制度
1、著作权权利类型:人身权利和财产性权利
2、保护期限:自创作完成之日起,到作者死后 70 年
二、知识产权的获取
(一)专利权的获取
1、本国申请
2、巴黎公约国际申请
3、PCT 国际申请
(二)商标权的获取
1、单国注册
2、马德里国际注册
(三)著作权的获取
1、本国获取:创作完成之日起自动取得
2、伯尔尼公约获取:国民待遇原则、自动保护原则、独立保护原则
三、知识产权侵权或被控侵权纠纷应对
四、展会知识产权侵权或被控侵权纠纷应对
五、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侵权或被控侵权纠纷应对
六、知识产权海关备案
(一)知识产权海关主管部门
贸易和一体化部、海关监管委员会,负责海关备案、海关监管委员会
(二)报关程序
1、货物抵达海关:提交对应的单证和信息
2、海关申报:书面或电子方式递交报关单
3、监管和征税:参见《关税同盟对外经济活动统一商品名录》
4、放行:经审查认为货物无禁止或限制进出口情形的,应对货物予以放行
(三)在线申请海关监管系统
申请人可通过电子系统提交海关监管申请及其他相关文件,与海关当局的联系也须通过线上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