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知识产权实务指引-土库曼斯坦(精简版)
发布时间:2024-09-06 06:05 文章来源: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陕西分中心 阅读:9
一、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概述
(一)专利法律制度
1、专利保护客体:发明、临时发明和外观设计
2、专利保护期限:发明 20 年;临时发明 10 年;外观设计 15 年
3、国际合作:土库曼斯坦加入了多个国际条约及政府间多边条约,包括《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专利合作条约》《国际专利分类的斯特拉斯堡协定》《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机构的诺加洛协定》《欧亚专利公约》《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公约》等。
(二)商标法律制度
1、商标的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 10 年
2、商标的撤销:商标注册后连续 3 年未实际使用
(三)著作权法律制度
1、著作权权利类型:非财产性权利和财产性权利
2、保护期限:自创作完成之日起,到作者死后 50 年
二、知识产权的获取
(一)专利权的获取
1、本国申请
2、巴黎公约国际申请
3、PCT 国际申请
(二)商标权的获取
1、单国注册
2、马德里国际注册
(三)著作权的获取
1、本国获取:创作完成之日起自动取得
2、伯尔尼公约获取:国民待遇原则、自动保护原则、独立保护原则
三、知识产权侵权或被控侵权纠纷应对
四、展会知识产权侵权或被控侵权纠纷应对
五、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侵权或被控侵权纠纷应对
六、知识产权海关备案
(一)知识产权海关备案流程
1、知识产权海关备案:权利人应提交备案申请文件及相关材料。
2、审议流程:海关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不超过三十天内对申请进行审议,并作出是否将申请人列入相关登记册的决定。如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登记,申请人自收到证书之日起有权在海关领域开展相关活动。
(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暂缓放行货物:海关在通关、监管过程中,发现权利人认定的货物为假冒商品的,暂缓放行十个工作日。
2、提供信息,抽样和取样:经海关当局书面许可,权利人及其代表有权对海关监管下因假冒而决定暂缓放行的货物进行取样和抽样,并进行研究,即以检查、拍照或其他方式记录这些货物。
3、取消暂缓放行的决定
在暂缓放行决定有效期内,如果出现以下情况,暂缓放行决定将被取消:
(1)海关部门收到权利人要求取消暂缓发放决定的申请;
(2)知识产权失效或因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被从登记册中删除;
(3)在含有知识产权物品的货物暂缓放行期间,申请人未提供证据,
证明被扣押货物在海关边境活动的侵权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