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知识产权规则对区域经贸活动的影响——以陕西为例
发布时间:2024-11-13 09:49 文章来源:省知识产权决策咨询研究项目 西安外国语大学课题组 阅读:8
2020年11月15日,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及东盟十国正式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以下简称RCEP)。2023年6月2日,RCEP对东盟10国和澳大利亚、中国、日本、韩国、新西兰等共15个签署国全面生效,标志着全球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贸区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了“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工作部署;《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要“打造国内大循环的重要支点、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加快追赶超越步伐,开启陕西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崭新局面”。研究RCEP知识产权规则对陕西经贸活动的影响、助推陕西企业“走出去”,是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的课题。
一、RCEP知识产权规则的变革
(一)RCEP在TRIPS协议基础上提升了保护水平
RCEP第十一章“知识产权”是整个协定中篇幅最长的章节,也是我国迄今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中内容最全面的知识产权规则。考查RCEP知识产权规则与其他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之间的关系,可以清晰地定位RCEP知识产权规则的保护水平。
RCEP第十一章共二十次提到《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以下简称TRIPS协议),二者关系非比寻常。首先,RCEP第十一章第二条明确了其所称的“知识产权”客体与TRIPS协议基本一致;其次,第三条进一步明确了RCEP知识产权条款与TRIPS协议不一致时,以后者为准。与此同时,对于《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专利合作条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等知识产权协定,RCEP分别“要求”“鼓励”或“建议”各成员国积极加入。
可以看出,RCEP知识产权规则是在TRIPS协议基础上,对区域内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进行了整体提升。在规则承袭上,RCEP知识产权章节是WTO的164个成员中15个成员对TRIPS协议进行修改且仅适用于它们自己的“协定”,由此产生的规则超出TRIPS协议的要求 。
(二)RCEP知识产权规则注重包容性
鉴于成员包含发达国家(如澳大利亚、日本、新西兰和韩国)、发展中国家(如中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和泰国)和不发达国家(如柬埔寨、老挝、缅甸和越南),RCEP知识产权规则设计也反映了发展中国家和不发达国家的诉求,体现了包容性,而非一味地追求高标准保护。正如其序言第六段所述:“顾及到缔约方间不同的发展水平,对适当形式的灵活性的需要,包括对特别是柬埔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缅甸,以及在适当情况下对越南提供的特殊和差别待遇,和对最不发达国家缔约方采取的额外的灵活性……”。RCEP的包容性体现在:
(1)在知识产权客体方面,TRIPS协议涉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未披露信息,而RCEP则没有;
(2)RCEP没有规定未披露的试验或其他数据的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发展中国家;
(3)RCEP单独设置了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学艺术议题,回应了发展中国家的诉求;
(4)RCEP将技术援助和过渡期一起并列作为议题名称,体现了对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技术发展的特别关注。知识产权章节条文对七国的遵从设置了一个过渡期, 能进一步推动区域内不发达国家或其他发展中国家在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方面向中国标准看齐。
(5)RCEP“多边协定”条款分别要求、鼓励和建议成员国加入其他知识产权协定,而非一刀切的全部强制要求加入的做法,RCEP给予了缔约国更多调整、适应的空间。
二、RCEP知识产权规则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RCEP知识产权规则兼有高水平保护和包容性属性,给准备进入全球最大自贸区的企业带来机遇和挑战。
(一)机遇
1.RCEP知识产权规则提供了可预测的国际贸易环境
RCEP部分成员国在过去相当长时间里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和保护水平严重落后,民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我国企业进入相关国家市场时面临着巨大知识产权风险,优秀技术创新成果无法得到应有回报。RCEP生效之时,除缓冲期情形外,已经要求成员国遵从RCEP保护标准和TRIPS协议,并“要求”“鼓励”或“建议”成员国加入相关公约,因此整体上推动了成员国制度建设和保护水平。即便是缓冲期情形,RCEP也明确了遵从期限。因此,在整体上,RCEP知识产权规则提供了更为稳定和可预测的国际贸易环境。
2.有利于促进技术转让、创新合作和品牌建设
RCEP知识产权规则涉及著作权、商标、专利、地理标志、反不正当竞争等多个方面,对于促进技术转让、创新合作和品牌建设等均具有重要意义。企业可以借助RCEP搭建框架,更容易地在成员国获得知识产权并最大化发挥其效益,强化对创新成果的控制能力。
3.为企业提供更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和纠纷解决机制
RCEP致力于推动各成员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合作,降低了维权成本。RCEP还将建立一个专门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为企业提供一个公正、透明的仲裁平台,解决跨国知识产权纠纷,增加企业对国际市场的信心。
4.促进成员国之间的技术合作和创新交流
RCEP为企业提供更多的合作机会,陕西企业能够与其他成员国企业开展更加深入和广泛的合作,共享技术、市场等资源,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同时,RCEP也将为陕西企业提供更多的直接投资机会。这将进一步促进陕西企业的技术升级和产业升级,推动陕西经济的结构优化和升级。
(二)挑战
RCEP知识产权规则给陕西和整个中国带来巨大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必须正视潜在的风险与挑战。
1.RCEP要求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遵守更严格的规则
RCEP强调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知识产权执法的重要性,要求成员国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以营造有利于创新和创意工作的环境,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和合作。对于企业来说,不仅意味着要加大投入,改善研发和创新体系,而且意味着更高的知识产权合规成本。
2.国内企业将面临来自他国企业的激烈竞争,国际市场竞争压力增大。RCEP大幅降低了区域内贸易壁垒,国内企业将面临来自国际市场的激烈竞争,尤其是来自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等技术和研发实力雄厚、知识产权储备和管理经验丰厚国家企业的竞争压力。
3.RCEP要求成员国提高知识产权执法效率和效力,加大打击侵权力度。企业在此过程中不仅要应对可能增加的执法风险,也要学会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4.跨境维权难题。随着企业“走出去”的步伐加快,跨国知识产权争端和诉讼也必然会不断增多。这就要求企业要配置熟悉国内法律、了解和掌握RCEP框架下国际法律规则和争端解决机制的人员力量。
三、陕西重点发力RCEP市场的行业领域
陕西作为中国西部重要省份,经济结构多元,高新技术产业、制造业、农业、文化产业等多个行业具有全国和国际影响力。RCEP知识产权规则对陕西以下行业将带来显著利好。
首先利好的是陕西农业。陕西是中国重要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在粮食、果蔬等领域具有显著竞争优势。RCEP为陕西农产品提供更广阔的市场空间,增加出口机会。RCEP强化了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保护陕西农产品的声誉。尤其是RCEP对地理标志的保护,有利于陕西茶叶、苹果、柿子、猕猴桃等特色农产品的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在RCEP成员国获得更好的品牌识别度和市场定位,提升产品附加值。
其次,RCEP知识产权规则为陕西制造业带来积极影响。陕西在汽车、机械设备和电子产品制造等领域具有较强竞争力。这些行业产品和技术需要较长研发周期和大量资金投入,知识产权保护显得尤为重要。RCEP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有力地促进了技术创新和技术转移,有助于提高陕西制造业竞争力。作为全球最大自贸区,RCEP成员国将成为陕西制造业庞大的市场,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资,进而推动陕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再次,文化与旅游产业将大幅受益。陕西拥有丰富的文化遗产和文化产业资源。随着知识产权保护的加强,陕西的电影、音乐、书籍、艺术品等文化产品将得到更好地保护,有效打击盗版等侵权行为,保护创作者合法权益,促进陕西文化产业蓬勃发展。陕西是全球闻名的旅游目的地,拥有兵马俑、华山等丰富的历史文化景点。RCEP对商标和品牌的保护也将惠及旅游业,提升陕西旅游景点和旅游服务品牌形象,吸引更多国际游客。
最后,RCEP知识产权规则对陕西创新科技行业将产生重要积极影响。在生物医药、新能源、信息技术、航空航天、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陕西具有卓越的科研能力、技术积累和创新潜质。RCEP鼓励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为陕西创新科技行业提供了更稳定和可持续的发展环境。
四、陕西企业“走出去”对策
了解和遵从RCEP知识产权要求,严格做到合法、合规,是陕西优势行业企业把握国际市场机遇、规避潜在风险、立于不败之地的关键。
(一)RCEP知识产权合规性要求及其遵从
确保企业在知识产权创造、利用、保护和管理方面合法合规运作,不仅有助于维护企业自身权益、防止无形资产流失,还能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此外,一旦发生侵权纠纷,在境外解决纠纷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和企业形象维护成本都很高。对于有志于在RCEP大市场内有一番作为的企业来说,知识产权合规变得尤为重要。
1.企业内部配置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资源
企业应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或配备专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负责:
(1)内部知识产权审计,确保所有业务往来、技术交流、市场推广等活动都在RCEP知识产权法律框架内进行。
(2)对内部知识产权进行全面清查,及时进行知识产权注册登记,确保企业智力成果依法得到全面保护;
(3)定期进行企业知识产权风险评估,识别风险点;
(4)持续监控企业内外部知识产权环境,包括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动态、法律法规的变化等,重视收集和分析域外与本企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数据资料,及时调整知识产权策略;
(5)建立涉知识产权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双方的知识产权权利和义务;
(6)不断总结经验,动态优化知识产权合规机制。
2.实施知识产权合规培训
企业应对员工进行知识产权合规培训,增强员工知识产权意识。培训内容应包括基本的知识产权法律知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定等。
3.制定知识产权应急预案
一旦企业知识产权权益受到侵害,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预案应包括法律诉讼、公关应对、市场策略调整等多方面内容,以最小化侵权事件对企业的负面影响。
(二)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登记注册
在全球化和信息化背景下,知识产权已成为企业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企业的创新成果、品牌形象、技术秘密等无形资产的价值往往远超实物资产。在RCEP框架下,各成员国承诺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但不同国家可能在保护期限、申请程序、费用以及维权机制方面有所不同。随着我国企业国际影响力日渐增大,企业知识产权在境外被非法注册或利用的情况与日俱增。因此,我国企业在进入RCEP市场前必须提前布局,积极向相关国家知识产权行政部门申请知识产权登记注册。在我国,目前已经有很多这个方面的教训。典型案例是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柬埔寨发生了商标被抢注的纠纷,影响了企业业务的进一步拓展。企业在RCEP成员国进行知识产权登记注册时,应遵循以下策略:
1.先行调研
了解目标市场国家的知识产权法律环境,熟悉注册流程、所需时间及费用。
2.分类注册
在RCEP成员国申请注册知识产权需要根据拟申请保护国的具体法律和程序来进行。同在国内注册登记知识产权一样,一般步骤包括:①确定知识产权保护类型,②研究目标国家法律法规,③准备必要文件,④提交申请并缴纳相关费用,⑤等待审查,⑥回应审查意见,⑦注册成功,以及⑧权利维护。
对于部分成员国,还可以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或马德里体系进行国际注册,简化在多个国家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的过程。鉴于在国外进行知识产权注册登记的复杂性,应优先考虑选择聘请专业的代理机构处理跨国知识产权申请和维护工作。
3.本地化考量
考虑到文化和语言差异,对商标等进行本地化设计,以确保产品或服务在当地市场的接受性。
4.多角度保护
充分利用商标、著作权和专利组合式保护策略,构建多层次、立体式知识产权防御体系。
5.交叉许可与合作
与其他企业或机构建立交叉许可联系,通过合作共享智力成果,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抵御侵权指控能力。
(三)海外知识产权监测与维权
登记注册是知识产权管理的环节之一,持续的监测与维权对于企业来说同样重要。
1.持续市场监测
企业应建立监测机制,定期检查相关知识产权在境内外的使用状况,及时发现侵权行为。监测渠道包括:(1)各国公开的知识产权数据库 ,(2)网络媒体,(3)海关,以及(4)零售市场等。
在进出口贸易中,企业可以通过诸如海关总署“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系统”查询进出口商品的知识产权情况,初步判断商品是否享有知识产权保护。如商品涉及知识产权保护,进出口企业应当向知识产权人申请授权许可并出具相关证明,使进出口企业在后续生产、销售等环节能够合法使用商品。
2.主动维权
一旦发现侵权,企业应迅速采取法律手段维权,包括但不限于发出侵权警告、律师函、提起行政投诉、启动侵权诉讼等。企业在选择纠纷处理策略时,要因势而动、因时而变。例如,企业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口,可向海关提出扣留申请。有关知识产权未在海关总署备案的企业向海关提出扣留申请时,应当随附知识产权相关证明材料,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又比如,相比诉讼,临时禁令能够及时、有效地制止侵权,挽救企业损失。如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在与多个域外进口商的外观设计侵权纠纷中,就通过临时禁令的方式实现了低成本的快速维权。此外,企业还可以考虑发送侵权警告。
3.跨境合作与协调
面对跨国侵权行为,企业应积极寻求国际合作,与当地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以及其他企业建立合作关系。通过跨境合作,更高效地分享信息、协调行动、共同打击侵权。
4.利用RCEP框架下的知识产权合作机制
RCEP为成员国之间建立了知识产权合作机制,企业可以通过这些机制寻求政府间的支持和帮助。
五、陕西企业进入RCEP市场的体系化保障
对于有志于“走出去”的陕西企业而言,离不开有关部门系统部署下的体系化保障。
(一)高校与科研院所
与TRIPS等协议确立整齐划一的标准以资成员国共同遵守有所不同的是,RCEP需要协调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和不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根据贸易潜力测算,中国与其他RCEP成员国之间的贸易潜力均属于贸易开拓型。其中,与柬埔寨、越南的贸易潜力最大,澳大利亚、菲律宾次之,与印尼、缅甸、马来西亚、新西兰、新加坡的贸易潜力较低,与老挝的贸易潜力最低。[5]由于RCEP成员国语言、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法律制度的差异,部分国家在RCEP生效前并未同我国签署过任何自贸区协定。因此,在规则和政策的认知与应对方面需要逐个甄别。尤其是考虑到我国企业“走出去”、进入这些国家市场之前,不光需要从政策层面进行了解,更主要的是要和交易对象进行前期的接触、合同磋商、订立与履行,并且在发生纠纷之后高效地解决纠纷。而这些,都有待于高校与科研院所培育的通晓贸易、知识产权和RCEP成员国语种(尤其是复语)的复合型人才支持。
(二)政府部门
目前,包括陕西知识产权局在内的各级政府部门于前期做了大量工作,包括:(1)通过建立系列机构和平台,特别是陕西自贸试验区RCEP企业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便利和协助;(2)举办专题培训和座谈会;(3)开展系列专题课题研究;(4)出台系列优化贸易环境、降低进口关税、减少非关税壁垒的政策,促进企业参与RCEP市场的机会。上述举措对于普及RCEP知识、提高企业进入RCEP市场的热情而言具有重要意义。
未来,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一步助力企业进入RCEP市场:一是协助企业在RCEP成员国申请知识产权保护;二是 为企业提供便捷的专利和商标信息查询通道;三是知识产权保护专题辅导,指导企业制定、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策略;四是提供执法支持,协助企业解决在RCEP市场遇到的知识产权侵权问题;五是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政策倡议,在RCEP框架下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和合作的相关政策议程。
(三)知识产权行业协会
陕西活跃着大量的专利和商标代理机构,相关行业协会也相继建立,包括2023年2月成立的陕西省商标协会 和2023年8月成立的陕西省专利代理师协会。 知识产权行业协会能够通过多方面服务,协助企业有效利用RCEP市场机遇,主要包括:(1)为企业提供专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咨询与支援;(2)通过其资源与网络,为企业提供市场情报信息服务;(3)协调企业与RCEP成员国政府机构、行业组织进行交流与合作,促进双边或多边的业务对接与技术交流;(4)为企业提供法律援助与争议解决服务,企业遭遇知识产权侵权时,协会能够提供法律咨询、案件代理等服务,并可以通过与RCEP成员国相关机构的合作,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争议调解与仲裁途径。
(四)知识产权代理机构
数量众多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可以为企业进入RCEP市场提供全方位协助,包括:
(1)帮助企业了解RCEP知识产权规则。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有能力从理论和实践角度深入解读RCEP知识产权规则,了解各成员国的法律环境和政策,为企业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和指导。
(2)帮助企业定制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可以根据企业的发展战略和产品或服务特点,确定哪些知识产权需要申请保护、在哪些国家/地区进行申请、如何保护和维持已有知识产权等,代理机构还可以进行市场调研和竞争对手分析,提供知识产权商业情报。
(3)知识产权注册登记服务。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在知识产权注册和登记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可以为企业提供全面的知识产权申请服务等。
(4)知识产权监测与维权。知识产权代理机构通过知识产权监测服务,及时发现潜在侵权行为,帮助企业制定应对策略。代理机构还可以代表企业处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包括调查取证、起诉、和解等。在RCEP市场中,这些服务尤为重要,可以帮助企业有效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权益,节约时间成本,提升竞争力。
(5)知识产权交易与运营。随着企业在RCEP市场运营的深入,知识产权交易与运营也变得日益重要。代理机构可以协助企业进行知识产权价值评估、许可、转让等交易活动,帮助企业最大化地实现知识产权商业价值。
(6)知识产权培训和教育。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还可以为企业提供相关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企业员工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和理解。
(五)纠纷处理部门
进入RCEP市场不仅涉及商业策略和市场分析,还需要关注法律和政策环境,预先规避和有效应对潜在的纠纷才是成功跨境经营的关键。在这一过程中,律师事务所、法院以及仲裁机构等纠纷处理部门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首先,律师事务所可以为企业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通过对RCEP成员国法律体系的深入解读,能够帮助企业了解和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确保企业跨境操作符合目标市场的法律和政策;律师事务所可以帮助企业制定并执行知识产权保护策略,确保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权益和合法权利;律师事务所可以协助企业进行商业交易和合同谈判,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此外,律师还能够协助企业处理与合作伙伴、供应商或客户之间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为企业提供诉讼或仲裁的代理服务。
其次,法院作为解决商业争端的官方机构,能够为企业提供公正的争端解决平台。在RCEP框架下,成员国承诺共同提升法院的效率和透明度,增强法院对商业案件的处理能力。
再次,仲裁机构可以提供跨国争端解决服务,帮助企业解决涉及不同国家的争议。通过仲裁,企业可以在一个相对更加迅速、高效和专业的环境中解决纠纷,并根据仲裁裁决来维护其权益。这对于在RCEP市场开展跨国业务的企业非常重要,可以避免在不同法律体系和法院系统中进行跨国诉讼的复杂性和困难性。而在RCEP支持下,跨境商业仲裁裁决在成员国之间通常能够得到承认和执行。企业在拟定合同时,应尽可能考虑将仲裁条款作为争端解决机制,以便在发生争议时能够快速高效地解决问题。
在纠纷处理方面,陕西目前的一个优势是西安市设立了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该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以国际商事诉讼、调解、仲裁、法律服务、司法人才合作及国际法查明研究为核心功能,以最高法第二国际商事法庭、第六巡回法庭、西安知识产权法庭、知名法律服务机构等为重要功能支撑,构建全功能、全生态链的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保障体系,推动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和具有影响力的法律服务高地,对于促进省内涉外法律业务的发展也将起到重大的积极影响。
参考文献
[1] 严驰.RCEP视角下的企业知识产权国际合规建设[J].海外投资与出口信贷,2023(3):25.
[2] 朱晶晶.激发创新监管活力,杭州优化营商环境“步履不停”[N].杭州日报,2022-07-08(1).
[3] 谢小勇.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案例汇编[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22.
[4] 张小号.知识产权侵权警告立法规制研究[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22.
[5] 张馨丹.中国与其他RCEP成员国出口贸易的影响因素及潜力研究[J].大连民族大学学报,2023(7):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