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里斯托弗.沃兹尼亚克与华纳兄弟公司谁拥有蝙蝠侠宇宙?
发布时间:2024-09-24 10:47 文章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阅读:
蝙蝠侠是DC漫画公司(DC Comics)有史以来最让人感到难以捉摸的超级英雄之一。1939年3月10日,这个形象在《侦探漫画》第27期中首次亮相。自那时起,DC漫画公司就为蝙蝠侠创造出了一个完整的错综复杂的宇宙,而人们在各类漫画、杂志、电影和连续剧中都可以发现这一点。这位英雄不仅“出演”了大约13部故事片,而且还成为了一系列争论以及法律纠纷的中心。
蝙蝠侠的受欢迎程度不可避免地为其带来了与版权和创作者认可有关的争议。一个值得人们注意的例子就是比尔.芬格(Bill Finger)的案件。在阴影中度过了几十年之后,他终于在2015年获得了当之无愧的认可,即成为了《蝙蝠侠》的共同创作者。有鉴于此,本文将会重点关注在近期出现的争议之一,即克里斯托弗.沃兹尼亚克(Christopher Wozniak)起诉华纳兄弟(Warner Bros)一案,在这起案件中,蝙蝠侠再次成为了主角。首先,人们应该了解到底是什么让蝙蝠侠变得如此受欢迎,以及谁才是他横空出世的幕后策划者?
蝙蝠侠是由插画家鲍勃.凯恩(Bob Kane)和芬格创作出来的。这个角色之所以在全球范围内广受欢迎,主要得益于那些令其在超级英雄宇宙中脱颖而出的独特元素组合。身为富有的慈善家,布鲁斯.韦恩(Bruce Wayne)在他小时候目睹了父母托马斯(Thomas)和玛莎(Martha)被谋杀,并决定将自己的一生献给打击犯罪的事业,这建立了能够与观众产生共鸣的情感联系点。
对于许多人来说,蝙蝠侠是一个迷人的角色,因为他的角色具有复杂的心理活动。韦恩通过化名蝙蝠侠来隐藏自己的身份,他是一个被源自过去的内疚和痛苦所折磨的角色,这使他与其他的超级英雄完全不同。此外,他对正义、体能训练、侦探技能的关注以及对诸如蝙蝠车和一些小装置等先进技术的创新性使用使他成为了一个多才多艺的角色。
沃兹尼亚克与华纳兄弟
在沃兹尼亚克诉华纳兄弟一案中,沃兹尼亚克指控华纳兄弟和DC漫画公司涉嫌侵犯了其版权。
相关事实
1985年至1999年间
根据双方提出的指控,大约在1985年到1999年期间,沃兹尼亚克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为DC漫画公司开发了几个项目,并提交了几个被DC漫画公司拒绝的漫画书项目。这种合同关系记录在了多份合同中,其中还包括以下免责条款:
“艺术家沃兹尼亚克承认,作品应是预先存在的素材的衍生品,包括但不限于虚构人物、公司、地点和事物的名称以及图形和文学表现形式;DC漫画公司拥有或以其他方式拥有先前存在的素材的权利;并且如果没有预先存在的素材,艺术家将无法制作作品。艺术家还承认,艺术家不得拥有、获取或主张对任何预先存在的素材的任何权利,并且无权使用任何预先存在的素材,除非此处另有规定或另有DC漫画公司的书面同意。”
此外,沃兹尼亚克的工作还获得了经济回报。
2017年至2022年间
鉴于DC漫画公司自1941年以来就一直拥有着蝙蝠侠以及围绕该角色创造出的宇宙的版权,华纳兄弟于2017年获得了开发新电影项目的许可,即电影《蝙蝠侠》。
为了开发该项目,华纳兄弟聘请了马特.里夫斯(Matt Reeves)来编写剧本并执导了这部电影。根据华纳兄弟提供的证据,剧本的文本本来就是由里夫斯与马特森.汤姆林(Mattson Tomlin)和彼得.克雷格(Peter Craig)共同独立创作出来的。此外,根据里夫斯的宣誓声明,华纳兄弟和DC漫画公司的高管都没有参与这部电影所使用剧本的创作工作。
2022年,电影《蝙蝠侠》,票房约7.7亿美元。根据沃兹尼亚克的说法,这部电影复制了沃兹尼亚克本可以在1990年创作的漫画书中所融入的大部分创意元素。沃兹尼亚克表示,华纳兄弟通过该公司的执行制片人迈克尔.乌斯兰(Michael Uslan)获得了他的故事。
乌斯兰是谁?
乌斯兰是一位美国律师和电影制片人。在1979年至1981年间,乌斯兰从Polygram Picture Inc.获得了开发蝙蝠侠电影宇宙的权利。1981年,宝丽金将所有权利转让给了华纳兄弟。因此,乌斯兰和华纳兄弟一致同意,乌斯兰将成为所有以蝙蝠侠为主角的电影执行制片人,但不会以任何方式参与蝙蝠侠宇宙的创意开发工作。
沃兹尼亚克与华纳兄弟之间的法律纠纷
电影《蝙蝠侠》上映后,沃兹尼亚克起诉华纳兄弟侵犯了版权。该诉讼是在美国纽约南区地方法院提起的。根据沃兹尼亚克的说法,华纳兄弟的电影含有大量复制自他所撰写的作品的元素。沃兹尼亚克辩称,华纳兄弟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使用了他受版权保护的部分作品,从而侵犯了他的版权。特别是,沃兹尼亚克声称华纳兄弟抄袭了他作品的关键元素,包括人物、情节和具体对话。
另一方面,华纳兄弟认为沃兹尼亚克的作品和这部电影在本质上并不存在相似之处。此外,沃兹尼亚克在他的诉讼中所提到的相似点只是表面上的,有些元素甚至不受版权保护。
同样卷入争议的DC漫画公司则认为,无论沃兹尼亚克的故事是否可能含有任何元素,由于这是蝙蝠侠宇宙创意作品的衍生作品,因此其中存在的任何版权都应归DC漫画所有,而沃兹尼亚克的作品会成为侵权作品。此外,由于蝙蝠侠以及它的漫画、杂志、系列和电影都是在美国版权局注册的,因此DC漫画有权认定其权利的有效性。
除了回应沃兹尼亚克的诉讼外,DC漫画和华纳兄弟还反诉沃兹尼亚克侵犯了版权。
联邦法院作出有利于华纳兄弟和DC漫画公司的裁决
法院有关版权侵权的裁决主要是依据被告提供的大量书面证据以及原告缺乏证据或支持要素的事实而作出的。
DC漫画版权的有效性
根据法院的说法,在美国版权局进行版权注册的事实已经创造出了一种有关有效性的推定。因此,DC漫画并不需要提供合同或权利转让协议等额外的证据来维护其在本次诉讼中的利益。此外,即使多年以来版权的所有权已经出现了改变,但是DC漫画公司已提供了宣誓书,其中DC漫画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和第三方确认了DC漫画公司就是涵盖蝙蝠侠宇宙的所有版权的唯一所有人。
版权侵权,模仿的证据
为了证明在美国存在着版权侵权行为,原告必须通过直接或间接的证据来证明第二部作品的元素与第一部作品的元素是基本相似的,并由此构成了针对原作者作品的盗用。为了证明这种盗用,两部作品之间的实质相似性必须超过“最低限度”,即其必须使普通的观察者可以毫不费力地将这两部作品误认为是同一件作品。
沃兹尼亚克侵犯了DC漫画的版权
根据华纳兄弟和DC漫画公司提供的书面证据,法院得出结论,沃兹尼亚克创作了一个大量借鉴蝙蝠侠宇宙的故事,侵犯了版权。法院不仅关注版权已注册的事实,同时还关注了以下问题:
沃兹尼亚克和DC漫画之间的合同确立了基于蝙蝠侠宇宙中的元素和材料开发出的所有作品或项目的所有权。
沃兹尼亚克承认他使用了蝙蝠侠宇宙中的角色,例如布鲁斯.韦恩、谜语人和小丑来开发他的故事。同时,他还使用了蝙蝠侠宇宙的特色元素,例如蝙蝠车、蝙蝠洞和哥谭市。
沃兹尼亚克没有将蝙蝠侠宇宙中的角色和元素当作灵感,他使用了完全相同的角色来编写他的故事。
角色或地点的标题可以受版权保护吗?
沃兹尼亚克认为,即使他作品中的角色与DC漫画公司创造的宇宙中的角色同名,蝙蝠侠、谜语人、小丑或布鲁斯.韦恩这些名字也只是个单词,它们本身不受版权保护。
然而,法院完全否认了这一论点的有效性,并解释说,多项司法判决已经表明,如果一方是多部作品(其中详细描述了某个角色或某个地点)的版权所有人,那么这种版权保护就会延伸到其中所描述的相关人物和地点。
华纳兄弟并没有抄袭沃兹尼亚克故事中的元素
在详细分析了沃兹尼亚克的故事以及电影《蝙蝠侠》的情节之后,法院认定两部作品之间不存在足够的实质相似性,而且两者的共同元素也不可获得保护。法院解释说,某一种文学或电影类型中的典型元素是无法获得保护的,因为它们是在该背景下发展故事所必需的元素、人物和环境。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以下要素是不可获得保护的:被描述为孤独者的杀手;想要报复社会的杀手或恶棍;留下线索并嘲笑超级英雄的杀手;恶棍所经历的醒悟时刻。
因此,法院作出了有利于原被告华纳兄弟和DC漫画公司的裁决,认定沃兹尼亚克的故事因未经授权擅自使用蝙蝠侠宇宙中的角色和标志性元素而构成了侵权。然而,这项裁决的范围是有限的,因为法院并没有认可被告提出的所有请求,并意识到即使是蝙蝠侠宇宙的某些元素也是不受保护的,特别是某一文学或电影类型所共有的那些元素。(编译自www.mondaq.com)
翻译:刘鹏 校对: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