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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尼黑法院就氮化镓相关专利发出单方面临时禁令:英飞凌诉英诺赛科

发布时间:2024-07-03 10:54 文章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阅读:11

       背景:在欧洲,专利权人越来越多地在贸易展之前寻求并不时获得单方面(即不听取非动议方的意见)临时禁令。一般来说,除非事实非常清楚,否则德国法院会要求就临时禁令申请进行案情陈述并举行听证会。但一年前,统一专利法院(UPC)杜塞尔多夫地方分院(LD)在2023年欧洲自行车展(Eurobike)举办前对一家自行车制造商发出了单方临时禁令(PDF)。而在巴塞罗那举行的世界移动通信大会(MWC)的筹备阶段则是单方面请求在展会上扣押涉嫌侵权产品的“启示之日(土拨鼠日)”。

       最新消息:2024年6月11—13日,德国纽伦堡举行了电力电子系统及元器件展览会(PCIM),内容涉及电力电子、智能运动、可再生能源和能源管理。在此次展会上,《电力电子新闻》(Power Electronics News)获悉中国的英诺赛科(Innoscience)被禁止展示涉及氮化镓(GaN)技术的某些产品:慕尼黑第一地区法院在展会前夕批准了竞争对手英飞凌(Infineon)的单方临时禁令。这可能是德国国家法院有史以来第一次在未收到法院认为无效的保护令状的情况下单方面颁发专利临时禁令。2024年6月13日,英诺赛科证实了这一事实,但同时也澄清了该临时禁令仅与贸易展会有关,与英诺赛科在德国市场的总体活动无关。

       直接影响:英诺赛科认为被诉专利对其业务造成了重大打击。无论如何,德国的单方临时禁令与美国的临时禁止令有些类似,即同一法院会应被禁止方的请求,在单方临时禁令听证会后作出第二次裁决。在本案中,贸易展会已经结束,但英诺赛科并不承认侵犯了有效专利,并可能(在主要诉讼程序结束时,包括约长达一年时间的审前程序和全面审判)寻求收回损失(可能还包括不当执行损害赔偿)。

       更广泛的影响:慕尼黑第一地区法院之前曾实现了欧洲法院降低专利临时禁令门槛的目标,鉴于上述提到的UPC杜塞尔多夫地方法院判决,该法院可能对其裁决感到特别满意。UPC的判例法有可能影响到UPC成员国(如德国)的国内法院,尤其是在有利于原告的情况下。另一个有趣的现象是,英飞凌在申请临时禁令之前发送了一封警告信(cease-and-desist letter)并宣称在纽伦堡地区法院(英诺赛科在该法院提交了唯一的保护令)提出临时禁令申请,结果却由慕尼黑第一地区法院被起诉。下一个在德国的临时禁令被告很可能不会再信赖于警告信中提及的毫无约束力的特定法院,而是向所有约10个对专利案件有管辖权的德国法院提交保护令或者不作任何努力。

       3个月前,英飞凌宣布就“涉及氮化镓(GaN)技术的美国专利”对英诺赛科提起专利侵权诉讼。

       涉诉专利的美国专利号是9899481(“电子元件和开关电路”)。英飞凌总部位于德国,但拥有该专利的实体是一家名为“英飞凌奥地利技术股份公司(Infineon Technologies Austria AG)”的外国子公司。英飞凌正在美国寻求永久禁令。针对美国的诉讼,英诺赛科发布了一份新闻稿,称诉讼只涉及其少部分产品,其核心技术并未受到影响,并指出自己在全球有800多项专利申请组合。

       如果英飞凌在慕尼黑临时禁令案中依据的是同一小型族专利,那么唯一的选择就是德国DE102017100947B4号专利。UPC对国家专利没有司法管辖权,因此它不是其诉讼法院选项。

       英诺赛科在一份评论德国临时禁令的新闻稿中强调:“单项专利的诉求针对的是封装,而不是氮化镓晶体管的核心技术(也不是英诺赛科重视的氮化镓晶片)”。该声明提到了英飞凌对英诺赛科提起的“其他几项专利诉讼”(其中仅有美国诉讼和德国临时禁令案件为人所知),并进一步阐述道:

       “重要的是,这些诉讼只涉及英诺赛科一小部分封装高压(650V-700V)氮化镓晶体管和晶片、低压器件、集成解决方案、双向器件、中压器件和某些封装晶体管”。

       英飞凌先以在纽伦堡法院(该法院每年只受理十几起专利案件,但纽伦堡市刚刚举办了PCIM展会)申请临时禁令相威胁,然后再在慕尼黑第一地区法院提出实际申请,这是一个诡计,它成功了。今后在德国专利纠纷中,收到警告信的当事人不会再依赖这样的诉讼地点声明,因为它不会对法院选择构成约束力。

       发出警告信并不是提起诉讼的必要条件。它只对法院费用的分配和诉讼费用的收回有影响。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从心理上讲,这样做可能是明智的,因为这样可以向法院证明,在提起诉讼之前,已经为解决问题作出了善意的努力。但德国专利案件一般都是在没有事先发出警告信的情况下提起的诉讼。

       与专利实施诉讼不同的是,临时禁令诉讼可以在德国任何一个地区法院(目前有116个地区法院)提起,在任何一个地区法院都可以下达全国性禁令的情况下,在各地申请保护令显然是一个更困难的决定。在非专利案件中,尤其是涉及不正当竞争法的案件中,警告信的收件人面临着更艰难的选择,特别是因为曾有过这样的案例:一方当事人在一家法院提出了多项临时禁令请求,但随后却在德国的另一个地方提出了最重要的临时禁令请求。

       在本案中,如果英诺赛科决定只向一家法院提交保护令,慕尼黑第一地区法院显然会成为热点。

       根据英诺赛科的说法,慕尼黑第一地区法院一定是在没有看到保护令的情况下批准了单方面临时禁令。这可能是德国本土法院在此基础上批准单方面临时禁令的第一个案例,至少在最近的历史上是如此。迄今为止,判例法强烈建议,只有在非动议方提交了保护令且法院认为该令完全没有说服力的情况下,才有理由授予单方面临时禁令。

       此外,英诺赛科还在与美国公司Efficient Power Conversion(EPC)就氮化镓相关的专利主张进行抗辩。一年前,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或ITC)对有关4项专利的投诉展开了调查(2023年6月28日由ITC告知)。据英诺赛科称,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的专利审判与上诉委员会(PTAB)已对所有4项涉诉专利进行了审查,因为在每个案件中,“申请人(英诺赛科)至少在其中一项被质疑的主张中存在胜诉可能性。”

       氮化镓并不是一项全新的技术。早在上世纪90年代,它就已开始应用,10多年前,LG公司就曾向ITC提出针对欧司朗(Osram)的氮化镓专利投诉。但与砷化镓(GaAs)晶体管相比,氮化镓晶体管能在更高的电压(这显然是英飞凌投诉的目标)和温度下工作,这为太赫兹(THz)和5G基站创造了更多机会。近年来,氮化镓功率晶体管开始在电子设备电源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目的是将通用交流电转换为低压直流电。这些趋势表明,不仅是本文提到的两起争端,未来还会有更多类似案件的新闻。(编译自ipfray.com)

                                                                                                                                                                  翻译:吴娴 校对: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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