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典型案例专利

Meta公司在人工智能“盗版”案件中取得的结果“喜忧参半”

发布时间:2025-08-18 02:12 文章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阅读:

在人工智能和版权法发展的关键时刻,Meta公司在一场由数位图书作者提起的“盗版”诉讼的辩护中取得了部分“合理使用”的胜利,结果可谓是“喜忧参半”。尽管法院就特定诉讼请求作出支持Meta公司的简易裁决,但也明确指出了未来针对人工智能开发者的版权挑战可能成功的路径。该裁决强调了证明潜在市场损害(尤其是人工智能生成图书造成的损害)的重要性。

在过去两年中,各类权利人纷纷对开发人工智能模型的公司提起了诉讼。

这些案件大多指控人工智能开发者在未事先获得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受版权保护的作品来训练大型语言模型(LLM)。

Meta公司是目前因这种涉嫌侵权行为而被起诉的众多公司之一,诉讼包括作家理查德.卡德雷(Richard Kadrey)、莎拉.西尔弗曼(Sarah Silverman)和克里斯托弗.戈登(Christopher Golden)提起的集体诉讼。此案涉及明显的盗版问题,因为Met公司将盗版书库用作培训材料。

Meta公司很早就承认使用了这些非官方资料来训练其Llama模型。但与此同时,该公司否认了版权侵权指控,并指出将以合理使用为由进行抗辩,至少是部分抗辩。

简易裁决动议

3月,双方都提出了部分简易裁决的动议。Meta公司辩称其对版权材料的使用属于“合理使用”。它阐述了各种合理使用的因素,并强调,除其他外,Meta公司被指控的侵权行为没有造成任何市场损害,也不能被视为对原作品的竞争。

与此同时,作者们则认为,下载数百万本图书不能被归类为合理使用,因为这些图书的来源显然侵犯了版权。因此,他们认为Meta公司应承担直接侵犯版权的责任。

虽然简易裁决动议是部分的,因为它们不包括传播索赔(未涵盖BitTorrent上传的分发主张),但其他权利人和科技公司都在密切关裁决的结果,因为这可能被视为合理使用之争的潜在澄清依据。

Meta公司赢得合理使用之战

美国地区法院法官文斯.查布里亚(Vince Chhabria)对两项动议作出裁决,初步看来,Meta获得了明确胜利。法院驳回了作者们要求Meta公司承担通过BitTorrent从影子图书馆获取盗版图书的直接版权侵权责任的动议。

查布里亚法官还批准了Meta公司提出的部分简易裁决的交叉动议,认为根据提交的论据,Meta公司将受版权保护的书籍用于法LLM的培训确实符合合理使用的条件。

裁决的核心是对各种合理使用因素的评估,其中“市场损害”被明确认定为合理使用的最重要因素。

法院承认了人工智能培训具有转化性,指出Meta公司对书籍的使用与原作品相比具有“进一步目的”和“不同的特性”,因为LLM是“创新的工具,可用于生成不同的文本并执行广泛的功能”。

市场损害不成立

作者提出了两种主要的市场损害理论,但最终都被法院以"明显不成立"为由驳回。

首先,作者们认为Llama模型可以复述其图书的大部分内容,从而让用户免费获取作品。法院认为这一理论不成立,并援引专家证词称,即使在“对抗性提示”下,Llama模型也无法从原告的任何图书中生成超过50个单词的内容。

其次,原告认为Meta公司未经授权的复制行为损害了相对较新的人工智能培训许可市场。法院也驳回了这一观点,裁定许可费损失造成的损害不属于"可受理的范畴"。

法院还指出了作者们未深入论证的第三项理论:市场稀释。查布里亚法官写道:“根据这一理论,在版权作品上训练的人工智能模型可以生成与原作竞争的海量作品,即使这些作品本身不构成侵权”。

查布里亚强调,这种市场稀释或间接替代的论点可能被证明是人工智能合理使用案件的关键。

法官指出:“任何其他用途——无论是创作单个衍生作品,还是开发其他数字工具——都不可能像LLM培训那样具备用竞争性作品淹没市场的潜力。”

“如果有人买了一本由LLM撰写的爱情小说,而不是人类作者撰写的爱情小说,那么LLM生成的小说已构成对人类作品的替代”。

稀释问题

然而,在本案中,作者们并没有就市场稀释问题提供任何实质性证据,其主张基于推测而非实证数据。因此,他们的动议被驳回,法院批准了Meta公司的合理使用动议。

为人工智能开发者敲响警钟

尽管Meta公司明确胜诉,但法院的裁对其来说却是一场苦乐参半的胜利。该动议只涵盖了版权主张的一部分,因为Meta公司涉嫌分发盗版书籍的行为并未被纳入审理范围。此外,该裁决只适用于本案中的13位署名作者。

此次“胜诉”并不意味着合理使用抗辩在其他人工智能培训版权案件中也能成立。事实上,法院暗示,Meta公司和其他公司可能需要接受为此类用途获取内容授权的理念。

Meta公司认为,负面的合理使用裁决可能会阻止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因为人工智能模型需要海量的数据进行训练。然而,法院驳回了这一推论,称其"荒谬可笑"。

查布里亚在裁决书中写道:”不利的版权裁决会让这项技术停滞不前的说法是荒谬的。这些产品预计将为其开发公司带来数十亿甚至数万亿美元的收益。如果使用受版权保护的作品来训练模型真像这些公司所说的那样有必要,他们理应设法补偿版权持有人。”

法院作出有利于Meta公司的裁决,更多是因为作者们未能充分论证市场稀释的主张,而不是人工智能培训的合理使用明显获胜。

查布里亚表示,基于现有庭审记录,法院别无选择,只能作出有利于Meta公司的简易裁决。不过,这当然并不意味着类似的论点在其他案件中也会成立。

裁决书明确指出:"现在应当明确,这一裁决并不代表Meta公司使用受版权保护的材料来训练其语言模型的行为是合法的。它只代表这些原告提出了错误的论点,并且未能提供支持正确论点的证据。”(编译自www.torrentfreak.com)

翻译:王丹 校对:刘鹏

 

版权所有: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陕西分中心  主办单位:国家级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网站管理:国家级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